潍坊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出台
7月9日,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,山东省潍坊市日前出台了《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针对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、流动机制不畅、整体素质不高和基层教师短缺等问题,全面推行县管校聘、按需设岗、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。目前,峡山区、潍城区、昌邑市等正稳步推进“县管校聘”的试点工作。
教师从“学校人”变“系统人&rdq成都治疗白癜风的医院uo;
《意见》中所称的教师,是指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。此次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科学有序的教师队伍正常流动机制,引导优秀教师在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间合理流动,实现教师从“学校人”到“系统人”的转变,激发学校内部活力。
市编办工作人员表示,这次改革将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县域内教师聘用、管理、流动、退出的制度化、常态化;2015年各级各类学校全部按规定落实聘用制管理,新补充教师和调动教师试行“县管校聘”管理,同时,在部分县(市、区)开展“县管校聘”管理试点;2016年总结经验、扩大试点范围;2017年全面推行。2020年,建立起按新机制实施教师管理的用人制度。
“潍坊市将加快推进中小学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,建立更为完善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。同时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出台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办法,保障改革顺利实施,并逐步扩大到中等职业学院。”上述工作人员说。
保证专任教师“退补相当”
《意见》要求,县(市、区)编制、人社、财政等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定期核定教师编制、职称岗位、绩效工资总量,确定年度用编进人计划总量,保证专任教师“退补相当”。
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、职务评聘、培养培训、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,合理区分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,制定具体分配办法,每年在核定的编制、岗位、绩效工资等总量和进人计划内,具体分配到各学校或镇街中心学校,分别报编制、人社、尖锐湿疣食疗法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,实行动态调整。
学校在分配的指标内将聘用岗位设置到学校各级部、部门,设置不少于5%岗位用于流动教师跨校竞聘。岗位竞聘和绩效工资向教学一线、班主任和骨干教师倾斜,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转岗或低聘。中层干部与教师按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原则双向选择,首次聘用本校原有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5%,学校与聘用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,全面落实合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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